本會會長陳暢堅獲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續任為醫務委員會成員
發佈時間: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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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會長陳暢堅獲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續任為醫務委員會成員。


根據2022年7月20日第29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公佈的第42/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續任陳暢堅擔任醫務委員會成員,為期兩年,批示自7月23日起產生效力。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第六十六條,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8/2013號行政法規,成立醫務委員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諮詢組織,其宗旨是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的發展。


根據《醫務委員會》行政法規規定,醫務委員會職權包括:

  1. 就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專業的發展發表意見;

  2. 就有關醫療專業人員的法規草案諮詢文本發表意見;

  3. 就有關醫療專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守則及從事該專業的規則進行研究、編製報告及提出建議;

  4. 就有關醫療專業人員的持續培訓發表意見;

  5. 按審議事宜的性質,要求衛生局、專業團體及學術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協助;

  6. 通過委員會及專責小組的內部規章;

  7. 就交由其審議的其他事宜發表意見。